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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一、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要求支付欠款的,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1、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条件的诉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3、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
    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应该向法院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二、追讨欠款起诉书
    追讨欠款起诉书范文
    原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姓名),xxx(性别),xxxx年xx月,汉族,文化程度xxxx,工作单位xxxx,职位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三、欠款起诉强制执行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在进行欠款起诉时,作为原告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材料、欠款起诉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在进行起诉立案时,原告还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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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