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吗 |
释义 | 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吗 依据我国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是具有执法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的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劳动监察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2、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3、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2)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 (3)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4)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5)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6)对属于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依法查处; (7)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特别复杂的案件,经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6、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办使用童工或者克扣及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的财物,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和抵缴罚款。 7、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时,应当事先公告,被审查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是具有执法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的决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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