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
释义 |
一、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吗 要分两种情况分析: 1、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签订相应的租赁协议,如果租赁协议中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已经做了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因拆迁终止了租赁协议履行,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搬迁费。营业性质的房屋,承租人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安置补偿费归房屋产权人所有。 2、公房拆迁,承租人依政策享有的公房居住使用权,遇到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由于各省对公租房的政策差异,公房的产权有些地区明确是归公有,有一些地区是承租人与政府共同享有公房产权,可以明确的是公房拆迁,合法承租人是可以享有拆迁安置补偿的。 二、承租人拆迁安置补偿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5、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8、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1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分配拆迁安置费吗,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综上可知,承租人是可以与房东协商拆迁安置费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因此大家如果生活中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大胆与房东商谈,必要时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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