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高利贷如何界定 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 二、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三、高利贷还不上怎么办 高利贷的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时,可能会面临着高利贷公司的暴力催款,此时只能寻求警察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高利贷如何界定的相关内容,高利贷的界定主要在于利息上,如果利息高于同期利息的4倍,则会被认定为高利贷,对于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债务人可以拒绝偿还,但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本金和利息是需要偿还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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