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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书遗嘱范本有哪些内容
释义   一、自书遗嘱范本有哪些内容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二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二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二、自书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自书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针对自书遗嘱范本有哪些内容,为您作出的详细解答。自书遗嘱与其他立遗嘱的方式比较,其优势在于更加方便。如果想要遗嘱的效率在日后不出现争议,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只要是不违法律规定的,都可顺利办理。最后,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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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