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包括的有那些人 |
释义 |
一、被扶养人包括的有那些人 被扶养人包括的人如下: 1.生活困难的夫或者妻;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3.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 4.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一赠人是被扶养人。 二、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夫妻一方拒绝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1.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三、夫妻间能不能约定扶养义务 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但是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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