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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释义   一、怎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细节一:未签订满意补偿前,原件勿离手
    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拆迁部门为达到强势拆迁,变相阻止被征迁人合法维权的情况屡见不鲜。最常见的就是以查看、核实与土地和房屋相关的证件(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之名行收缴扣押之实的情况。
    原件是拆迁维权命脉,如果没有了这些文件就可能导致没有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切忌将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严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当然如果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其提供复印件。
       细节二:安置房需五证齐全的大产权房
    一些被征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时未明确约定安置房的质量,结果拿到的安置房房屋开裂、手一抠就能抠下墙体的情况屡屡发生。要知道,安置房的建设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限定。合格的安置房需要经过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必须经过消防、规划、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合格。
    除此之外,“五证二书”也是必不可少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所以被征迁人如果选择安置房时,在签补偿协议之前,可以查看其是否有以上相关手续,如果没有,为了减少后续法律风险,应拒绝接受这样的安置房。
       细节三:违约责任应明确约定
    对于被征迁人来讲,补偿协议内容越具体、越详细,对被征迁人越有利,尤其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但实践中,被征迁人往往会忽略掉这一项,一般签订的都是征迁方提供的格式协议,试想这样的补偿协议,合法权益怎么会获得保护。所以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该条款是否明确约定,如有约定是否合理。
       细节四:不管协议一式几份,自己手里留一份
    在实践中,当地拆迁方往往会以需要上级领导审批或者其他理由,将被征迁人签字摁手印的协议拿走。因为手里没有原件,被征迁人的协议内容得不到履行或者被篡改的情况也是频频出现。
    要进行法律维权,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需要就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核实清楚的,然后才能签字盖章,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公证。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怎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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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