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
释义
    一、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
    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要做笔录,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又反悔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又反悔的处理是前往法院提出恢复,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
    
    三、放弃继承权的条件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7 1: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