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吗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吗 1、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但一般省市规定只需缴纳差额的部分,即以购房款扣除拆迁补偿款的差额部份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省市规定可以全部免交)。 2、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部分省规定。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 二、拆迁补偿费要交税吗 拆迁补偿费不用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二条、对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通知》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土地使用权归还方必须提供房地资源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并盖土地管理专用章),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不征收营业税。 第三条、对2008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并有本市市、区、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批文的,可不予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吗的法律知识。综上,拆迁补偿费要交契税,如果被拆迁人用拆迁款买房子的,超出拆迁款的部分才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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