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 |
释义 | 在实践中,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 1、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2、再保险 简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再保险是原保险的支柱和后盾。 3、区别 重复保险是指基于同样的原因,多次投保。而再保险,是由于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承担的风险过大,于是向再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把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 二、重复保险的特点 根据定义可以看出重复保险有两个特点: 其一,投保人与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 其二,在投保人与不同的保险人分别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都是相同的。 这两个特点也是构成重复保险的必要前提,不同时具备这两个前提条件,就不是重复保险。 三、再保险分类 首先,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之间订立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金额,约定比例,分担责任。对于约定比例内的保险业务,分出人有义务及时分出,分入人则有义务接受,双方都无选择权。 在比例再保险中,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以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业务范围内,将每一笔保险业务按固定的再保险比例,分为自留额和再保险额,其保险金额、保险费、赔付保险金的分摊都按同一比例计算,自动生效,不必逐笔通知,办理手续。 溢额再保险是由原保险人先确定自己承保的保险限额,即自留额,当保险业务超出其自留额而产生溢额时,就将这个溢额根据再保险合同分给再保险人,再保险人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计算每一笔分入业务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分摊的赔付保险金数额。 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协商议定一个由原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额度,在此额度以内的由原保险人自行赔付,超过该额度的,就须按协议的约定由再保险人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赔付责任。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过赔付率再保险两种。 其次,按照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分为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了“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的详细阐述,相信您已经了解了重复保险和再保险的区别,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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