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关于这一问题,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什么是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不动产抵押是一种物权担保,因此,它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和追及性等一般特征,同时由于抵押权的特殊性,使其又有自身的特征,从而也有别于其他担保。 ![]()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一)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4、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5、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三)价值评估应该公允。 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四)办理抵押登记。 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上文就是小编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解答,由此看来,不动产抵押活动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操作起来却十分复杂。因为不动产的种类较多,每一种类的不动产因其不同的法律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在遇到不动产抵押的情况时,一定要区别对待,谨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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