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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发生的工伤赔偿纠纷
释义
    一、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处理发生的工伤赔偿纠纷
    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可通过以下方法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和标准是什么
    计算工伤赔偿的方法: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而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三、工伤赔偿金额由谁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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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