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即农村宅基地并不归属于个人,其是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因而属于国家所有,无法办理公证。 其次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依法批准用以建造个人住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宅基地之上合法建设的住宅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就宅基地之上的住宅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指定继承人继承其房屋住宅。 最后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提起的关于继承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要 予以办理。如果是就农村宅基地之上的住宅房屋要办理继承公证的,是可以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过户手续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查、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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