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过了期限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过了期限怎么办 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的。简单来说,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应该是在员工受到伤害之日起或者是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天时间内,在用人单位不积极申请的情形下,受害者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直接提起工伤鉴定。大家一定要牢记时间期限,维护好自身权益。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超过期限的话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也不予受理,然后以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然后法院会看厂方的意见,如果厂方同意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如果厂方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二、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工伤伤残鉴定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是在受到伤害之日三十天内进行伤残鉴定的,超过期限的话就只能提起诉讼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伤残鉴定有期限吗,过了期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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