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合同能够解除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合同能够解除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合同诉讼确认管辖的法院 解除合同的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以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由其约定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三、终止与解除合同有何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终止与解除合同有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而解除合同原则上只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既可以适用一方违反合同也可以适用无违反合同的情形。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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