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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释义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四种经济性裁员的情况: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只有在面临无法逾越的障碍时,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会被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及劳动行政部门驳回。
     二、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为平衡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严格的实施审批程序,以避免企业滥用经济性裁员。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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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