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分割继承不动产争议是否有诉讼时效限制? |
释义 | 因为涉案房屋大都年代久远,被继承人死亡时即继承开始之时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由此引发的争议很大。 有的观点认为:继承发生后,各继承人要求对继承不动产进行分割引发的纠纷,应属于继承权纠纷。理由是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有的观点认为:继承发生后,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未分割的继承财产,各继承人对继承不动产已处于共有状态,此时,提起要求确认对继承不动产享有份额的诉讼,应为共有权确认纠纷,属物权确认请求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应按共有权确认纠纷办理。 那么,继承发生后,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未分割的继承不动产,各继承人对继承不动产处于共有权发生的纠纷还是继承权纠纷呢?这就有待于我们的裁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正确裁决了。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 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的规定执行。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均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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