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持有遗嘱能办理房产过户吗? |
释义 | 基本案情 两位老人拿着一份遗嘱来到市公证处,据两位老人说,他们两人是夫妻关系,早些年建了一栋三层小楼房,当时建房小女儿出了挺大一笔钱,二老退休以后,平时生活也是小女儿对其照顾有加。 由于两人已年近八十,也开始考虑身后事,因为建房后的产权证是办在老人名下,他们担心自己不在了,房子不能转到小女儿名下,就自己写了一份遗嘱签上名。子女双方能用遗嘱过户房屋?仅有遗嘱能办理房产过户吗? 案例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仅有遗嘱是不能办理财产(包括房屋、存款等记名财产)过户的。 应当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对遗嘱有争议的,需通过诉讼解决。 而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遗嘱是公民个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所有财产及相关事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一种个人独立自主的行为,无须经任何人同意,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和限制,是个人最终、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但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认定遗嘱的效力。 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其可信度、可靠度高,重要原因是公证人员严格按照公证程序及规则操作,从而保障了立遗嘱人在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不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遗嘱,能够充分体现了其真实意愿。 同时,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也会对遗嘱内容严格审查,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错误、瑕疵及时告知立遗嘱人,保证其真实意愿能够依法实现。 市民如需办理公证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立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神志清楚;遗嘱所要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内容真实、合法,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符合上述条件申办遗嘱公证的立遗嘱人可持个人身份证件、财产所有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提交材料后由公证人员上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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