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如何操作 |
释义 | 一、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如何操作 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手续操作为: 1.当事人应当起草起诉状。 2.当事人应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3.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审理、裁判。 4.如果是协议离婚,则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的,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监管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服刑人员办理离婚后谁抚养孩子 法律网提醒您,服刑期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另一方,服刑一方在服刑完毕后,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服刑人员离婚后要赔偿吗 服刑人员离婚是否要赔偿,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法定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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