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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朝阳分局打掉一“仙人跳”形式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释义
    近期,朝阳警方接王先生报警称有人在酒店敲诈勒索其钱财。接报后侦查员立即赶至现场,经询问报案人王先生得知,其当晚在十里堡一快捷酒店入住,随后拨打了酒店门缝里的招嫖卡片电话进行招嫖。在嫖宿完并付款后该女子又索要600元打车费,被王先生一口拒绝,该女子立即给一男子拨打电话,电话中男子对王先生进行恐吓称酒店门口有多名兄弟“把守”,希望王先生“识时务”。王先生因害怕又付给女子600元,该女子又索要3000元保护费,在王先生再三恳求下,最后付给女子1300元和一部苹果6手机。
    正当侦查员着手对此案进行侦查时,又有一名事主吴先生报警称在酒店被敲诈。吴先生被敲诈过程与王先生相似,付给卖淫女子嫖资及600元打车费后,在索要3000元保护费时吴先生由于没有足够现金,由该女子陪同到附近ATM机提款后支付。
    针对辖区连续发生多起嫖客遭遇敲诈的警情,警方通过调取案发周边的监控录像,掌握了该犯罪团伙使用的车辆为一辆银灰色轿车。经过视频追踪及连日便衣蹲守,侦查员初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人员情况、活动轨迹及规律。该团伙分工明确,7名成员中2名女子负责发放招嫖卡片及接听电话,其他成员中2名男子负责开车接送并威胁嫖客,3名卖淫女实施敲诈行为。
    掌握该犯罪团伙的大量犯罪证据后,警方决定采取收网行动。8月6日凌晨3时许,侦查员兵分两路,对该团伙实施抓捕。一路在大兴嫌疑人暂住地内将两名正在熟睡的嫌疑人控制,另一路在快捷酒店门口将正在实施敲诈的5名嫌疑人擒获。
    经讯问,嫌疑人魏某等7人对抢劫、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供述,魏某(女,21岁,黑龙江人)为团伙头目,其每日14时许将招嫖卡片发给雇佣人员,再由雇佣人员分发至快捷酒店。当嫖客拨打招嫖电话后,由魏某和赵某(女,28岁,黑龙江人)负责接听电话,联系好后由魏某某(男,29岁,黑龙江人)与李某(男,29岁,黑龙江人)开车接送卖淫女王某(女,30岁,黑龙江人)、林某(女,27岁,河北人)、祁某(女,26岁,甘肃人)前往快捷酒店进行卖淫活动。嫖宿后实施敲诈中如遭到拒绝,由魏某某与李某在电话中实施恐吓。如嫖客现金不够,由三名卖淫女带至附近ATM机现场取钱或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达到目的后再前往下一个卖淫地点继续卖淫敲诈。
    目前,嫌疑人魏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现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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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