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的阶段 |
释义 | 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建设单位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第三;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第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示安置补偿方案; 第五、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第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第七、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自动履行,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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