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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对继承效力是如何界定的
释义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分配顺序,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顺位继承的原则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优先继承人,他们之间的地位完全平等,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其他有继承权的近亲属,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前提下,才享有遗产继承权。
    但继承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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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