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农村非法占地建房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对于农村非法占地建房应该如何处理 处理农村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的方法如下: 1.对于占用宅基地的面积超出了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对于因为历史原因而占用超过政策所规定的面积的,宅基地占用人应对自己多占或超出的面积进行付费使用。 3.对于因为历史原因而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形的,拥有多出宅基地的占用人应当将多余的宅基地通过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的方式有偿退出对宅基地的占用。 二、非法占地表现形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占地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 2.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 3.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4.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 三、农村非法占地建房限期多久自行拆除 限期拆除期限国土部门一般为15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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