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遗嘱是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遗嘱是什么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夫和妻,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个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遗嘱。 共同遗嘱是夫妻双方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 共同遗嘱在形式可以分两种:一种是相互遗嘱,两个遗嘱人相互以对方为自己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另一种是相关遗嘱即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 ![]() 二、夫妻立共同遗嘱的条件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夫妻共同遗嘱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夫妻共同遗嘱是夫妻双方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或者是以对方为自己的受遗赠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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