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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是否必须公证
释义
    一、房产过户是否必须公证
    房产过户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房产过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快速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哪些必备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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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7: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