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根据民法典确认待定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一、怎样根据民法典确认待定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确认待定合同的效力的关键是: 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追认前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只有被权利人追认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是和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在于: 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非根本有效要件; 2.效力状态不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应在法定的催告期间30日内追认,无效合同的确认不受时间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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