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继续执行征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释义
    山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征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延期的请示》(晋国土建用字[2009]13号)收悉。经研究,你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为用地单位提供征地服务,继续按照《关于对山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征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晋价服字[2008]408号)规定执行。
    以上批复从2010年1月15日起执行,期限为二年。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