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开辟保障房用地审批快速通道 |
释义 | 海南省近日出台的《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市(县)政府应建立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对急需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即批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海南省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县)政府采用计划单列方式足额保证用地需求,优先安排使用存量闲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基准地价为底价,通过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同意,土地出让金在2年内全部缴清。 海南省还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明确合理密度和适当的容积率。保障性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容积率应高于1.5。 与此同时,海南省在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意见》明确,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强岛富民战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至2012年,全省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危旧房改造,解决30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完成各类危旧房改造15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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