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同未实际履行 |
释义 | 一、什么是合同未实际履行 合同未实际履行,指的是合同虽然成立,但由于某种原因,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在实际中并未得到履行。 这既可能涉及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义务,也可能涉及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甚至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当事人应当遵循的义务。 对于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如果这种不能履行的情况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造成的,那么债务人虽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其实际履行的责任应被免除。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合同的不履行与合同履行不能是两种不同的情形。 不履行合同,即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这种行为必然需要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例如,如果合同的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报酬,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的价款或报酬。如果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时间被延迟,那么违约方应当支付该价款或报酬的逾期利息等。 因此,律师建议,合同中的义务不仅要履行,而且要全面履行,否则可能会面临违约的法律责任。 ![]() 三、《民法典》相关规定解读 1.《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了“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即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这体现了合同的神圣性和严肃性,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则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一规定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违约责任的惩罚性。 读完本文,你对合同未实际履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吗?在实际生活中,你是否遇到过类似情况?欢迎留言分享,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