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结束甲方有何权利和义务收回房屋 |
释义 | 一、租赁期结束甲方有何权利和义务收回房屋 租赁期结束甲方是有权利和义务收回房屋的。 房屋租赁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期未满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律网提醒您,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 三、租赁期多长 租赁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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