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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期限分类的法律考量
释义
    一、合同期限分类的法律考量
    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即签订合同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合同订立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合同要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双方的权利义务;
    4.价款或者报酬;
    5.违约责任;
    6.合同解除事由;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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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