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体罚的概念是什么 体罚的概念是: 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讽刺挖苦、谩骂等行为。 二、体罚造成学生死亡触犯什么罪名 法律网提醒您,教师体罚学生致死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外,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被体罚可以向什么部门举报 1.直接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您可以向学校的校长、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 2.向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您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或者教育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3.向有关媒体或者社会组织举报。您可以向新闻媒体、民间组织等渠道反映情况,通过舆论监督来推动事件的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