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了政治权利还是人民吗 |
释义 | 一、剥夺了政治权利还是人民吗 剥夺了政治权利不是人民,是公民。首先,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单数。其次,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已经不属于人民,在政治上属于人民的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何减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减刑要看在执行期间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上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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