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是否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一、辞职是否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辞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员工需要辞职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十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在三天期满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8.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等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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