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挥法律效力的承诺书该如何书写 |
释义 | 一、发挥法律效力的承诺书该如何书写 承诺书要具有法律效力应符合法律规定,并写明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具体承诺事项、日期和签名等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承诺可以撤回吗 可以。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三、承诺的概念及条件是什么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法律网提醒,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这是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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