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部关于涉港雇员死亡申请赔偿时可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通知 |
释义 | 司法部关于涉港雇员死亡申请赔偿时可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的通知 (1993年4月7日(93)司公函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据香港新华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告,应聘到香港工作的国内公民,如在港工作期间因工伤意外死亡,其亲属向香港雇主或香港有关部门申请意外赔偿及疏忽赔偿时,除仍依我部(87)司发公字第050号《关于印发<办理涉港雇员死亡赔偿公证办法(试行)>的通知》(《公证规章集成》第395页)的规定办理有关公证书外,还可视情况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以备香港法院判决时参考。请尽快通知所属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