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和实现方式。 1.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只要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而房产继承则是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房屋赠与通常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而房产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 二、赠与合同与单方赠予 赠与合同与单方赠予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赠与合同是双向的,需要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这种合同形式在《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2.单方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行为,无论另一方是否接受,都不影响法律效力。 三、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才有效吗 房产赠与合同在法律效力上并不需要公证才能生效。 1.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而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并不禁止。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财产,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房产继承和赠与各有其特点和注意事项,你还有其他房产问题吗?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提问,我们将为你一一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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