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们用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去支付我们买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下面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内容。 一、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二、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重点 (一)第一年可供贷款资金100亿 (二)贷款额:账户余额的10倍 (三)二套房也可享公积金贷款 (四)前3年未提公积金者可贷额度提高10% (五)骗贷者5年内不能再申请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必备条件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需注意) (一)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四)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五)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七)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职工和父母一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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