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伤只会发基本工资吗 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时,其工资待遇并非仅发放基本工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在停工治疗康复期间,其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时相同,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只有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才会停发原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他们仍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停工留薪期是专为工伤职工设置的特殊保障期,其目的在于确保工伤职工在接受医疗救治期间能够得到与正常工作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2.这一待遇的具体内容,如原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其所在单位还需负责提供必要的护理。 三、法律规定及延长条件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待遇及延长条件。根据该条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在需要较长时间恢复的情况下,仍能享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还对工资总额和本人工资的定义及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得到准确计算和支付。 综上所述,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救治时,其工资待遇并非仅发放基本工资,而是包括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内的全面保障。 工伤期间的待遇保障是员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这些规定,让你在工作中更有保障。如果你对工伤待遇有更多疑问,法律网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