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分包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1.分包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 2.只进行了一次分包。 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二、工程分包和转包有哪些异同点 1.共同点: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2.不同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 三、工程分包可以再分包吗 不合法,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法律网提醒您,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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