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授权期限 |
释义 | 一、特别授权期限 1.特别授权期限是指特别授权的有效期限,一般根据授权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2.在特别授权代理中,被代理人需要向代理人明确授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实体权利。 3.特别授权代理权限的行使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例如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不能擅自作主等。 二、律师代理人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代理人委托书如下写: 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代理事项,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代理事项的不同,将代理事项区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权限,代理权限是在代理事项的范围内,可以作出何种决定。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没有规定明确的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为代理事项和权限不明。 4.期限,即代理权的起止时间; 5.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表明是谁向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 ![]() 三、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 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承认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本文对特别程序进行了全面介绍,如果你对特别程序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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