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辞职补偿标准 |
释义 |
虽然按照国家规定合同工与正式员工是同工同酬,但其实还是存在一些其他方面的差异,那么合同工辞职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工辞职补偿标准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待遇不同:合同工工资由用人部门内部资金支付,工资一般较低;正式工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较高;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导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通过面试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部门建立劳动关系。正式职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官转岗安置等方式就业。
如果是企业,签合同就有讲法了。要想签长期合同,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有三种情形,员工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以前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改制后实行合同管理,员工在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后一年内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动视为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员工在单位工作只要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即可视为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后原则上单位不得随意开除、辞退员工,否则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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