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 |
释义 |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哪些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妇女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三、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吗 侮辱妇女涉嫌强制侮辱罪,属于公诉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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