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否会侵犯被告人的权益 |
释义 | 一、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否会侵犯被告人的权益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不会侵犯被告人的权益。公安局主动取保说明犯罪嫌疑人涉及到的罪行不是很严重,符合取保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有怎样的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有: 1.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三、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5.暴力犯罪(轻伤案件除外)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6.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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