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节 公司破产概述 一、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 公司破产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保护多数债务人的提出与受理 法律规定,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债务企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或资料。法院应进行审查。 二、和解与整顿 和解是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由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企业整顿和延期清偿债务或减少债务数额等达成协议,从而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整顿是债务人为履行其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在人民法院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主持下,采取必要措施恢复生机,以最终清偿债务,免遭破产的一种制度。 三、破产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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