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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
释义
    一、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在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具有重大过错时,另一方可依法单方面解约;
    3.以及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与其解约等。
    二、劳动合同单位解除证明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双方在解约时的权利义务;双方的履行情况;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确已解除;以及解除的期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申请仲裁吗
    法律网提醒,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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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