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避免宅基地的使用权落户到非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手中,损害本村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只能转让给本村的人员。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过户的,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二)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让契税(县财政部门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三、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包含哪些条款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提供过户所需准备的材料办理,并交税即可。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如何过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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