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离婚去名字流程 |
释义 | 一、房产证离婚去名字流程 在离婚过程中,房产证去名字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个过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并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 1.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以及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需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和住房所有权归属)。 2.双方需要携带这些文件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 3.只要证件齐全,这个过程无需缴纳契税。 4.但需要注意的是,析产过户的前提是住房贷款已经还清,房产没有抵押,也没有被司法查封。 析产过户的基本步骤包括: 1.双方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然后取证。 二、不配合办理过户应对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这会给另一方带来一些困扰。 1.对于诉讼离婚来说,如果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即使对方不配合,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问题。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对于协议离婚来说,如果一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愿,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 3.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财产分割之诉,请求法院裁判房产归属。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4.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婚后另一方在外欠债,法院可能将房屋查封并拍卖。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时处理房产问题还有哪些注意事项?欢迎在法律网评论区留言,我们将为你一一解答。关注法律网,获取更多法律知识和实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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