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逃逸导致电动车相撞如何追究责任 |
释义 | 一、对方逃逸导致电动车相撞如何追究责任 电动车相撞,对方逃逸的,一般是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否免责赔偿,如下分析: 交强险要赔偿;但商业险将逃逸约定为免责条款的,无需赔偿。 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护社会大众的安全与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将交通肇事逃逸列入免除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四种情形之中。 我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三、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有以下三个方面会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主观方面: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2.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 3.逃逸后: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