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 |
释义 |
一,。《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持续履行、补救措施和损失赔偿。此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持续履行是指不履行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且不可替代的情况,如特定半成品的委托加工,特殊型号或规格的部件。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债务履行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当不需要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时,合同的目的或守约方满意的目的可以实现 例如,如果交付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协议,受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返工、退货、降价或者赔偿等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指当一方或双方违约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并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予以违约处罚,是否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就延迟履行的违约金达成一致,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履行其义务 7。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害的,另一方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害的金额予以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它将补偿损失 我相信您现在对本内容有一定的了解。那么,读完整篇文章后,你对这篇文章还有什么问题吗?本网站致力于创建高质量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到卢巴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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